民盟中科院新疆分院支部主委李卫红荣获“优秀政协委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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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协常委、民盟新疆科技工作委员会主任、民盟中科院新疆分院支部主委、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李卫红研究员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2014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称号,这是李卫红研究员继2013年以来又一次获得此项荣誉。
        李卫红研究员在担任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协常委期间,紧密围绕自治区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新疆的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积极参加新疆政协的全委会、常委会及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的座谈会、月协商会、调研考察等活动,撰写提交调研报告、建议及反映社情民意提案10份,其中结合自身研究领域与科研工作撰写的关于《做好减灾防灾工作,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建议被新疆发展建议集收录;通过民盟区委会提交的《有效控制博斯腾湖流域水质污染》的建议,刊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建设献策》2014年第3期上,并于2014年4月21日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同志的亲笔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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