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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民盟新疆区委会机关作风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经区委会研究决定,特邀由不同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盟员组成民盟新疆区委会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监督委员会,对区委会机关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 :
主 任:潘大明 区委会常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贾国权 区委会常委、昌吉市委会主委、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明拥军 区委会委员、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冯作山 区委会委员 科技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庄鸿铸 民盟老龄工作委员会顾问
张宝忠 区委会委员、克拉玛依市支部主委
陈志梅 乌鲁木齐市委会秘书长、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丽丽 石河子市委会副秘书长
雷晓云 民盟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姚 莉 民盟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援朝 民盟经济法律金融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健 民盟科技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顺华 民盟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王 翠 民盟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
宋 凯 民盟经济法律金融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 进 民盟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 慧 民盟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监督员通过与区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互动,考量机关工作人员在道德素质、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效能和服务态度),也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机关等活动,开展有关监督工作。
每位机关工作人员要端正态度,自觉地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深入进行反思和剖析,切切实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努力把机关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民主同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