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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第十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现场
2014年11月27日晚,民盟第十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监督委员会主任陈晓光,民盟中央副主席、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龙庄伟出席会议。
陈晓光首先回顾了监督委员会2014年的工作情况。他指出,一年来,监督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按照《民盟中央监督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一是督促各省级组织开展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活动,参加部分省级组织后备干部推荐的监督工作,指导帮助部分省级组织建立省级监督委员会;二是监督开除盟籍等相关工作,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特殊案例,仔细分析,审慎研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认真及时地处理好盟员违反盟章的行为和有关监督问题的来信来访,帮助盟员声张权益,积极维护民盟形象。
对2015年的工作设想,陈晓光强调,监督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继续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盟章》和《民盟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试行条例》的要求,努力做好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水平。一是要进一步指导省级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和民主评议活动,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今后的监督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二是要深入调研各省级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探索建立中央——省级监督委员会联系机制,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为监督委员会下一步发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三是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崇尚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广大盟员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委员们认真听取了陈晓光常务副主席的讲话,对监督委员会2014年的工作情况和2015年的工作设想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好的想法和建议。大家一致表示,将积极参加监督委员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为不断开创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民盟新疆区委会副主委张立斌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