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发布日期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2月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二楼宴会厅召开。会议按五项议程进行: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二、听取并审议中国民主同盟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修正案》。四、选举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五、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由十一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蒋树声主持,张宝文副主席任大会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高丽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大会致贺词。
        张高丽在贺词中说,中国民主同盟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成立70多年来,为国家民族振兴不懈奋斗,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人民幸福安康献计出力。一代又一代民盟中央领导人带领广大成员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与中国社会发展一路同行,为统一战线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充分证明,民盟不愧为与中国共产党和衷共济、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不愧为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不愧为实现国家富强、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重要依靠力量!
        民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民盟历史上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大会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总结民盟工作成绩和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民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我们相信,民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一定能够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搞好政治交接,团结带领广大成员,不断激发爱国奉献、建功立业的热情,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开创民盟工作新局面。
        十一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蒋树声代表民盟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继往开来 团结奋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的报告。报告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团结奋进的五年”


        民盟十大以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民盟优势,参政议政工作成绩突出
        ——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推动决策科学民主。十一届全国政协期间,民盟中央作政协大会和常委会口头发言15次,提交书面发言19篇、提案143件,民盟组委会提交大会发言294篇、提案逾千件。盟中央每年均有两件以上的提案入选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
        ——围绕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五年来,盟中央共提交政策建议信35件,先后围绕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教育公平等问题开展系列调研,为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挥界别特色,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盟中央高度重视教育、文化、科技事业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盟中央就“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状况”、“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提交政策建议信,并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多次提出修改意见。
        ——举办论坛、研讨会等多种活动,凝聚全盟智慧。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完善,灾害与社会管理、发展海洋经济等方面的研讨活动不断深入,影响日趋扩大,灾害与社会管理专家论坛还引起了联合国专门机构的重视。
       通过政协渠道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已经成为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方式。五年来,民盟向全国政协报送社情民意信息4124件,被采纳419件,获得领导批示49件,在民主党派、工商联组评比中一直名列第一。
        ——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更好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担任中央和地方各级特邀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的盟员,积极参与行风政风评议,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涵,社会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参与扶贫开发的领域不断扩展。民盟继续稳步推进在贵州、河北、广西、甘肃等地的智力扶贫工作,积极打造“同心品牌”。民盟联合社会力量开展了“明眸工程”、“健康心动毕节行”、“健康呼吸万里行”等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明眸工程”获得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表彰。
        ——“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内涵不断丰富。“烛光行动”开展五年来,共培训农村中小学校校长及一线骨干教师10万余人次,援建学校82所,捐赠图书30余万册,协调资金5000多万元,盟内外志愿者队伍近万人。
       ——帮教和社区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省的盟组织都开展了帮教工作,通过扩大与司法部门合作,摸索出了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回归社会等帮教工作的有效形式。
       ——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做贡献。“5.12”汶川地震后,盟员积极捐款捐物。民盟捐建的广元民盟烛光中学等学校已投入使用。在应对南方低温雨雪冰冻、青海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期间,各级盟组织就防灾减灾、灾后重建积极建言献策,得到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三、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立足提高履职能力,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思想建设取得新成就。深入开展政治交接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召开“五一口号”发布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和民盟成立70周年纪念大会和座谈会,举办张澜、史良、费孝通、钱伟长、苏步青等民盟领导人及李公朴、闻一多等先烈的纪念活动,创建了一批盟员教育基地。
        ——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今年11月底,全盟共有盟员230023人,比上届增长了24.7%;在职盟员占63.4%,比上届提高了4.4的百分点。目前,全国共有省级组织30个,市级组织314个(含筹委会),县级组织96个,基层组织6906个。
        ——制度建设、机关建设达到新水平。2008年12月,民盟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通过开展省级组织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盟内监督。各级盟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回顾五年来走过的道路,总结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深切体会到:1、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才能使盟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2、只有保持民盟特色,弘扬盟的优良传统,才能使盟的事业薪火相传。3、只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才能承担起时代赋予民盟的重要使命。4、只有开拓创新,适应新的时代要求,才能开创民盟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部分“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理解中共十八大的主题、历史定位和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新部署。通过学习,把全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八大精神上来。
        二、切实增强盟的履职能力,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共十八大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全面提高盟的履职能力,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盟面临的重要任务。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选取执政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调查研究。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职能,各级盟组织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通过协商会和各级人大、政协平台等合适的渠道和方式,向执政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社会服务要在巩固既有成绩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持之以恒,积极探索尝试,丰富工作内容形式,注重政党属性,努力打造“同心品牌”。
       三、以继续实施“人才强盟”战略为核心,全民提高民盟自身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思想建设是盟的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与开展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共识。组织建设是盟的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盟组织要从盟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继续贯彻实施“人才强盟”战略,大力推进代表性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是带根本性、长期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盟组织要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实现用制度发展组织,用制度保障活动,用制度培养人才,用制度凝聚人心。进一步健全盟内监督制度,适时修订《民盟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试行条例》和《民盟中央关于民盟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和民主评议暂行办法》。
       蒋主席最后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正处于关键时期,中共十八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民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民盟的事业又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面对执政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面对广大盟员的重托,我们充满信息。让我们在中共十八大精神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承和发扬民盟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广大盟员,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大会秘书长张宝文同志作了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修改报告,报告中说:现行民盟章程由2007年民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基本框架完善,整体内容基本满足指导、规范盟务工作的需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号召全国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为民盟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履行参政党职能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本次章程修改的主要原则为:1、既保持章程的相对稳定性,又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2、既坚持政治原则的一致性,又注意体现民盟自身特色。3、既立足民盟当前实际,又着眼民盟长远发展。
        一、关于序言部分:此次修改中最为重要的调整,就是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作用,将序言第六段修改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在第五段中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后加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充分表现民盟为“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努力方向。
        二、关于总纲部分:在第三条中增加“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通行”的内容。在第六条中增加“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而努力”。
        三、关于盟员、组织原则及各级组织部分:关于入盟的基本程序。将第十四条相关内容修改为“吸收盟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盟员二人介绍,由基层组织考察、讨论通过后,报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自治州及其以上委员会审核批准,逐级上报民盟中央并备案”。关于最高领导机关。将第二十条第三款修改为“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产生的中央委员会领导全盟工作。”关于各级组织负责人的任期。将第二十条第六款修改为“民盟各级组织负责人在同一职务上可连选连任两届,特殊情况下,可连选连任三届。”关于监督委员会。在第三十二条中增加“中央监督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的表述。
        四、关于干部纪律、附则:将第一款中处分盟员的原则修改为“处分盟员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处理恰当”。此外,为行文流畅,对部分文字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修改。
        大会最后选举出了282名中央委员,新疆八位代表中陈旗、张立斌、尤江斌当选。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修正案》,闭幕式上还宣读了《给光荣退出中央委员会的同志们的致敬信》。
       在接下来召开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上,选举出了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陈旗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张立斌当选为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