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开展"3.15法律咨询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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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以“提高法律保护意识、共建和谐消费环境”为主题,开展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中国法学会会员、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安邦、薪火支部主委王代军、达坂城支部主委徐秀梅在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答疑解惑,并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消费维权纠纷案件进行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在购物、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米东区支部副主委唐忠琼、卢宏英向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资料500余份及纪念品一百余份,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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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提升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加强企业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和保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建设与改进,规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更好地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和诚信自律,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专家的讲解真的很专业,这种宣传方式特别好,我不仅学到了消费者维权知识,还学习了民法典里的法律知识,我要把这些宣传资料带回家,让家里人、亲戚朋友都学学!”李先生在咨询结束后高兴地说。

乌鲁木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副书记、主席、一级调研员、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观、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王新和十余名骨干盟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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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不仅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为建设诚信、文明、法治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进一步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广大居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居民群众树立健康、理性、科学、文明的消费理念,进一步筑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信息来源:王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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